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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

食管法修法 摻偽擬罰5000萬

國內食品相關檢舉獎金真正至民眾手中的少之又少,衛福部表示,在食管法吹哨人條款尚未修改前,將先與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溝通,盡量提高或編列檢舉獎金,鼓勵民眾檢舉。這次食管法修法,是否納入檢舉獎金專款專用,若中央地方或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取得共識,即可討論修法。

衛福部版下周送行政院


油品摻假風波後,立委要求提高食品摻偽罰金與刑責,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,衛福部版食品藥物管理法修法,下周送行政院,經行政院院會討論後,送立法院。至於攸關檢舉人獎金的吹哨人條款,是否一併修訂,許銘能說,若中央地方與財政取得共識,可討論修訂。

許銘能說,在食管法尚未修法前,將與各縣市政府溝通,編列或提高檢舉人獎金,作為鼓勵,提高民眾檢舉意願。許銘能表示,修法將朝向摻偽罰鍰從原本1500萬元,提高為5000萬元,摻偽刑責從三年提高為五年。

民眾求償 應由廠商舉證


消基會執行董事陳智義表示,除了提高處罰金額及檢舉人獎金外,在民眾請求損害賠償方面,也應一併修訂。目前食管法規範,必須證明吃了某種食品,確實造成身體傷害,才有可能獲得賠償,這比登天還難,因為很多毒性對身體傷害,並非一兩天可看得出。應參考日本、德國,只要吃了違法、摻毒食品,就應賠償,除非廠商證明吃了沒問題,等於是反邏輯方式,由廠商舉證,這樣才能保障民眾權益。

     作者: 記者陳麗婷/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 – 2013年11月2日 下午2:5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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