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wered By Blogger

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

盼解決剩食問題 「食物銀行」草案捲土再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綠生活的天然酵母手感饅頭小舖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★銷售據點:板橋高鐵/捷運站B1, 環球百貨內248農學市集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每週二、四AM11:00~PM9:00(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二休假)   



本報2016年6月17日台北訊,賴品瑀報導
剩食問題近年越獲民眾關注,法國陸續推出強制餐廳要提供食物打包服務、修正通過反浪費食物法案,要求大型超市應將未售出食物捐贈慈善團體,不得任意銷毀或任其腐壞等法令,也讓民間大呼應該跟進。上屆立院未完成的「食物銀行」法案,這屆立委再度紛紛提案,要從專章或專法著手,衛福部亦打算在這個會期內送出政院版本。
17日提出《食物銀行法》草案 的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召開公聽會,邀請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討論,但此版本以社會救助為主軸,對「不浪費食物」著墨較少,也遭質疑限制過多,可能反而讓原本好意作善事的社福團體退出,仍需要更多的討論。
據統計,台灣一年遭到浪費的食物約有275萬噸,且絕大多數的浪費就發生在末端的銷售與消費,因此近年「食物銀行」概念獲得討論。洪慈庸表示,台灣面臨「M型社會」、貧富差距擴大問題,弱勢人口一旦遭遇失業、傷病等突發狀況,往往生活陷於困境,食物銀行除了解決食物浪費,也可成社會安全網的一環,讓一向以現金給付為主的社會救助,再加入新型態的實物給付模式,也在嘉惠中低收入戶以外,讓邊緣戶、近貧戶也能因此度過暫時的難關。

洪慈庸要求社福團體,討論食物銀行法。攝影:賴品瑀。
草案中央管太多  恐讓民間「綁手綁腳」
洪慈庸指出,台灣民間早有慈善團體、善心人士提供類似食物銀行之服務,台中市更已經率先政府制訂自治條例,積極推動食物銀行,希望藉由制訂專法,讓中央能從行政資源、法律上,協助民間的活力與創意。律師胡博硯則認為,這個法案應該優先達到的目標,是統合資訊平台,讓物資流通。中央政府的角色是協助,更應該重視鄉鎮市區公所的參與,因為他們才是最貼近最瞭解當地現況的。
但在洪版草案中,對食物銀行的設置程序、申請實物給付者的資格與順序等都將有規定,讓民間團體質疑可能反而「綁手綁腳」。1月已展開自治條例的台中市,社會局副局長陳坤皇更認為,應是中央提供補助輔導,但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較好,每個地區的特色並不相同。

實務面最需釐清:食安責任、捐贈企業節稅事項

長期以提供食物及生活用品的社福團體們大多指出,對於即期品甚至生鮮的捐贈感到困擾,面對隔天、一星期後就要到期的食物,要收不收都很為難,若收了分送出去,造成食安問題時,責任要如何釐清?也因此,不少機構以乾糧、油、米、罐頭為主,對於浪費問題最大的生鮮、蔬果、麵包等熟食,反而不敢處理,許多企業也因為避免社福團體困擾,乾脆捐贈新品。
也有社工私下表示,其實要拒收這樣的捐贈難度頗高,甚至有反嗆「你們不是在做愛心嗎,怎麼還挑?」的捐贈者,讓社福團體幾乎淪為部分業者的廢棄物處理機構。
再者,可抵稅一向是企業捐贈的誘因,但這些物質的價格如何認定,牽涉到廠商的報稅與社福團體要向衛福部申報,目前也還沒有定論,有待修法過程中討論。

「不浪費食物」本意比重輕  重頭戲生鮮食材處理仍待討論

「食物銀行2.0會是生鮮,如蔬菜、水果、麵包。3.0則是熟食。」好牧人基督教會牧師王世欽這麼想。
食物銀行除了社福功能,更重要的是「不浪費食物」的本意,該如何處理生鮮食材更該是重頭戲。如政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觀察,台灣夜市、廉價商店不少,比起歐美還有不少生活用品的即期品要處理,生鮮即期品才是台灣要面對的重點。
但王世欽指出,目前已有果菜市場與大賣場與他們洽談捐贈,前提是保證若發生食安問題時得以免責;在南機場社區「臻佶祥」協會服務的程俊威也面臨相同狀況,因此期待法案能提出相關責任如何釐清。
食物浪費。圖片來源:Lunauna。(CC BY 2.0)
台灣浪費生鮮食材的問題也十分普遍,然捐贈處理卻讓社福機構超頭痛。圖片來源:Lunauna。(CC BY 2.0)
面對較小額、零星的生鮮食材處理,程俊威表示,目前是在社區的食物銀行有一個「免點」專區,比起其他食物與日用品需要用付出時間服務社區集點換得,生鮮食材算是一種「免費」。而由於面對的都是會員,雙方已有互信,王世欽則表示,好牧人下週將啟用兩個冰箱,冰箱是透明的、放在教會附近騎樓下,讓有需要的人自行前往拿取。
但王世欽強調,目前台灣的生鮮食材浪費太嚴重,所有弱勢人口都不見得能吃完,不能只在社福領域討論解決之道。他舉例,曾經到一個超市拿了一天份遭淘汰的食材,卻讓他們每天三餐提供50人份的熟食,吃了一個月才終於吃完,浪費程度可見一斑。
對此,王世欽表示,將來打算辦一個可以容納300人的共餐餐廳;程俊威更表示,在服務中發現,不少弱勢家庭與個人連開伙都無法,給他們米、油他們根本用不上,只能轉賣,通常以泡麵、罐頭裹腹。因此臻佶祥想成立剩食餐廳、製作剩食便當提供熟食,同時對一般民眾營業,盈餘再繼續投入社福行動。
然這些社福團體打算出面將生鮮食材調理成熟食,也有待相關管理與稽查配套法規出爐。據了解,環保署廢管處也正著手剩食問題,列為跨部會平台的重要工作事項。
目前《食物銀行法》草案,除了洪慈庸,還有徐永明、陳亭妃、林麗蟬提案,有委員提專法,也有委員提案在《社會救助法》要加「實物給付專章」。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,目前衛福部傾向在社會救助法中以專章方式處理,讓社會救助的措施更齊全,但樂見各界討論,而政院版草案若順利如願,將在這會期出爐,和立委的幾個版本互相對照比較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