溝渠遭除草劑汙染,居民氣得要求嚴辦,宜蘭環保局依水汙法,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。 記者吳淑君/攝影 |
宜蘭縣政府去年因本報報導,宣布禁用除草劑,環保局長陳登欽說,許多民眾看到有人噴除草劑就通報,林姓小組長就是被一名熱心的陳老師檢舉,環保局引用水汙染防治法開罰3萬元,這也是全國首例因噴除草劑吃罰單,且水汙法優於農業法,官方站得住腳。陳老師說,上個月17日,看到有人在她礁溪鄉奇立丹路住家前水溝噴除草劑,惡臭撲鼻,對方不聽勸阻,還找議員、水利會高層關切,她當場錄影,要求環保局採集藥桶內的藥劑化驗。陳老師說,家門前的美麗小河魚蝦成群,但常常一段時間就魚死草枯,惡臭難聞,一直找不到原因,那天假日她在家,終於逮到元凶。許南山解釋,農委會只禁用長效型除草劑,何況水汙染防治法允許農田可以使用農藥、除草劑,這些藥劑比短效型除草劑還毒,流入溝渠同樣汙染,這次處分實在說不過去。 許南山說,水溝算是附屬農田設施,農田可用農藥和除草劑,水溝應該更能使用短效型除草劑除草,所以農田水利會一定會訴願,也會向農委會、環保署反映此事,他認為打造無毒的栽種環境需要宣導理念,環保單位應該依法勸導,不宜無理開罰。
【2013/04/09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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